用好枫桥经验“金钥匙” ,解好源头治理“方程式”

2024-11-07 10:06
来源: 谷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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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法院各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逐步实现源头治理由“法院主抓、单打独斗”向“党委领导、多元共治”的深刻转变,为县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不断贡献司法力量。

一、做亮“加法”,织密多元解纷“一张网”

“制度化”加强党建引领。各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党建引领贯穿源头治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向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专题通报源头治理工作,先后形成6份《司法审判白皮书》通报至辖区政府,联合全县12个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出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各乡镇党委书记或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参与纠纷化解40余次,进村、社区普法宣传、调解指导20余次。

“常态化”联络代表委员。持续夯实“代表委员+法院”协同解纷机制。在庙滩法庭设“代表委员联络站”,出台《关于建立“政协+法院”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法庭每半年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枫桥法庭建设情况,2024年以来,各法庭与代表委员召开联络会、座谈会7次,上门走访辖区代表委员22人次,代表委员参与纠纷化解25起。

二、做实“减法”,拧紧诉非联动“一股绳”

三级过滤,层层筛选减变量。构建“村居—镇综治中心—法庭”三级分层递进解纷化解机制。结合案件、案由、当事人等关键要素,委派调解阶段强化分流过滤,确保每一类矛盾纠纷都能找到最佳的解决途径,即:对于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为同一村(社区)的,由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对于当事人双方住所地不是同一村(社区)的或者当事人一方为基层组织、涉企的,由镇综治中心进行调解;对于涉众的群体性案件、不适宜基层组织或者镇综治中心调解的,由县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在诉前由法庭再行调解。今年以来,在法庭的参与协同下,村、社区调解组织成功化解纠纷40余起,纠纷就地化解率达83.3%

繁简分流,提质增效减总量。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标准分流,简案借助调解中心速裁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快速审理,依法推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依法减短送达期限、鉴定期限,确保案件在较短期限内审结;对疑难复杂案件则按条线归口专业审判业务庭,实行精细化审理,2024年以来,各法庭按照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分流至速裁程序审理112件,全力以赴跑出办案“加速度”。

三、做好“乘法”,下好基层治理“一盘棋”

彰显“联调联动”乘法思维。在法庭设诉前调解工作站,先后返聘10名退休法官任专职调解员,诉前民商事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部分驻庭调解,同时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抓手,有效对接公证处、鉴定中心等16个专业性调解组织,全县12个乡镇、290个村(社区)全部入驻调解平台,2024年以来,法庭依托调解平台推送至辖区内基层组织调解民事纠269起,与调解组织联动化解纠纷64起。

精研“共同缔造”乘法口诀。由法院党组包保基层治理试点、法庭对接共同缔造试点切入,各法庭在持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嵌入式践行“五共理念”,积极开展“无讼村”“无讼社区”创建,累计设立14个法官工作室、7个巡回审判点,形成由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组成的点面结合的司法服务网络,先后为35个村(社区)完善村规民约并提供前置指引,累计培育“无讼村村居”12个。四、做足“除法”,激活法治供给“一池水”法护营商除难题。各法庭将“招商引资+府院联动”创新机制融入涉企纠纷化解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用,确保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分流15%的涉企案件,今年1月,我院冷集法庭着力发挥商事“共享法庭”能动作用,高效调解一起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村委会的土地流转纠纷,仅耗时一周便促成双方和解。2024年以来,各法庭以调解形式有效化解涉企纠纷94起,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近117万元。

普法宣教除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品牌宣传,围绕“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保密宣传教育月”等主题落实“法官六进”,重点选取涉及抚养、赡养、婚姻和相邻纠纷等群众身边易发案件开展以案说法、法治讲堂、巡回审判等普法活动35余次。各法庭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通过培训会、面对面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力度,主动提供法律常识、调解技巧、证据把关等方面培训指导,2024年以来,各法庭累计开展培训活动18次,主动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咨询4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