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法庭| 诉前调解+即时履行,诉源治理又添“加速度”

2023-08-11 09:57
来源: 谷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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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最大程度上便利群众、服务基层,谷城法院各人民法庭聚焦广大百姓的司法堵点和难点,能动司法、诉前调处并即时履行,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使群众有了满满的司法获得感。

“明明就是她借钱在先,怎么催都不说还”,小武的眉头紧紧皱着,语气中满含愤怒与怨气。

原来,小武在202210月至11月期间,共计借出七千余元给朋友小蒋,双方约定于20232月底之前还清。约定的还款期限已逾两个月,小武无奈之下决定到谷城法院起诉,了解纠纷详情后,立案庭庭长周赟觉得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便利当事人,他及时与庙滩法庭联系,引导小武诉前调解。

庙滩法庭负责人陈海波根据起诉状和借条信息,通过电话沟通掌握借款纠纷情况,当知道小蒋的电话处于停机状态时,他带上法警驱车前往庙滩镇古乐寺村寻找小蒋,被村委会工作人员告知小蒋家因2010年前的拆迁,举家投亲并居住在新疆。

拿到小蒋新的手机号并与其取得联系,“我又没说不还他,也不至于满世界找我、催我...”小蒋也是满肚子委屈。

“借钱不还,拖久了万一影响征信就得不偿失了。你自己出具的借条,也有明确的转账、收款记录,这个是赖不掉的...”法庭干警小胡劝解小蒋及时还款,在知道其手头不宽裕,七千余元没办法一次性拿出来时,他将情况向陈海波汇报。

“折中调一下,前两天联系过小武了,他在河南务工不在本地,双方现在都在外地,那双管齐下吧。电话、微信这些方式都试试,争议又不大,诉前调解省时、省事还省钱,对他们而言是最佳解纷路径了”。陈海波与小胡,分别向双方充分释明并促使这起借款纠纷诉前化解,小蒋向小武即时还款五千元。

王某与付某相邻而居,两家房屋均座落在盛康镇街面,属付湾村村民集体建设用房,其中王某的房屋已是建设使用30余年的老旧房屋。2020年,王某决定对其房屋拆旧翻新,并通知邻居付某,付某未明确表示反对。王某办齐各项手续后,对旧房进行拆除,王某拆墙的行为造成付某房屋楼顶出现裂缝和漏雨。付某以此为由阻止王某重新建房,王某旧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等杂物不能清理,原材料堆放在街面,不仅影响新房建设,还严重影响盛康镇街道整洁。为解决双方纠纷,盛康镇调解委员会上门调解十余次,都因双方分歧过大,调解无果。

盛康法庭了解到纠纷详情后,积极与盛康镇调委会、村支两委干部对纠纷进行深入剖析研判,理清争议焦点、明确双方诉求,制定调解方案、凝聚合力化解纠纷。

对王某诉求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调委会及村支干部向王某释明虽取得相关建房资格,但应严格按照审批手续建房。盛康法庭派驻调解员任安平告知王某其拆房、建房给付某造成的损害,已影响付某正常生活,严重损害付某合法的相邻权,应予赔偿。

“脱离实际、漫天要价的不合理诉求不利于纠纷解决,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庭负责人张勇对付某脱离实际、漫天要价的行为进行劝慰和引导,并邀请有经验的鉴定人员多次进行现场勘验,最终认定王某拆旧房、建新房不会影响付某房屋安全,综合确定赔偿金额为一万元。

通过多方联动、协同解纷,王某、付某在两天的思考和利弊权衡后,均表示同意。调解人员趁热打铁,及时让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见证了王某当场支付赔偿金,双方握手言和。

相较于诉讼途径,诉前调解有着独特的魅力和优势,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谷城法院的干警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用诉源治理“加速度”回应群众司法关切,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助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