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民法庭、院直各部门:
2017年春节临近,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现就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二、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团拜会、庆典等活动;
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五、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七、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八、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九、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十、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十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十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十三、严禁酒后驾车。
十四、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及其他各项纪律规定。
全院干警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一条意见,严格遵守上述十四项规定,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省市县纪委节日期间将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惩不正之风。
谷城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