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法院家事审判中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

2018-01-15 17:23
来源: 根据民一庭提供资料整理
作者: 翟璐璐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帮助法官了解未成年人的内心想法。2017年年底,谷城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邀请心理咨询师对一名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这是谷城法院又一项对家事审判工作的积极探索和创新。

未成年人小轩(化名)的父母于2016年3月调解离婚,小轩跟随父亲生活。小轩的母亲与儿子分离后,十分想念儿子,但因探望儿子受阻,于2017年9月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希望小轩与自己生活在一起,并要求小轩的父亲支付抚养费。

2017年10月,新颁布实施的《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从民法通则的“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规定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小轩今年刚满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充分了解小轩对母亲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看法,承办法官与小轩单独沟通,关心小轩的学习、生活环境及小轩的父母离婚前后他的心理变化。同时还邀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小轩进行心理辅导,通过让小轩给自己的家人、同学、老师打分数以及绘画的方式分析其当前的心理状态,得出结论:小轩内心细腻、追求完美,做事有条理,缺乏安全感,防范心理强,自我保护意识强,适应能力较差,渴望稳定的生活环境。

经过心理咨询师辅导后的小轩开朗了许多,并且主动和承办法官表达了自己内心想法,小轩表示,从2016年父母离婚后,他一直和父亲居住在一起,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环境,希望继续和父亲生活在一起。

由于双方争夺抚养权争议较大,开庭当天,谷城法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妇联主席、人民陪审员及在校教师前来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庭审中,法官当庭宣读了心理咨询师对小轩的心理分析结果,小轩的父母感触颇深,并且对由于离婚给小轩带来心理创伤表示愧疚,两人纷纷表示:“即使我们离婚了,也绝对不会减少对孩子的关爱和呵护!”由于心理咨询师的辅导,小轩成功地走出了因父母离异带来的负面情绪,他的学习和生活没有受到影响,当天的庭审也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