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撬锁占房绝非“家务事”!

2025-12-09 09:56
来源: 谷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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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私人空间,受法律严格保护,未经住宅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进入。即使曾是家庭成员、存在婚姻家事纠纷,也不能成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正当理由。近日,谷城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的案件,为大家厘清“家务事”与犯罪的“房线”。

据悉,2010年,小甲出资建造了一栋两层砖混结构农村自建房及附属厨房,房屋登记在父亲小乙名下,由小甲、小丙及父母共同居住。2012年,小丙与小丁结婚生子,后因家庭矛盾于2014年分居,小丁携子在外租房。2022年,小乙夫妇相继离世,小甲与小丙通过法定继承公证,小丙自愿放弃继承权,房屋由小甲合法继承。然而,同年2月,小丁竟采用撬锁方式携子强行进入该房屋,被民警劝离后仍不思悔改,3月再次撬锁侵入并居住。尽管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多次劝导,小丁直至202510月才自愿腾退房屋,期间法院已判决小丁与小丙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丁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小甲的同意,两次撬锁强行侵入其住宅,经多番劝离仍拒不退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处小丁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核心在于“非法”与“侵入”的双重属性,无论是撬锁、翻墙等暴力侵入方式,还是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后拒不退出的行为,都可能构成该罪。日常生活中,当大家遭遇婚姻家庭矛盾时,应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协商、调解、诉讼等,千万不要因情绪冲动采取过激行为,否则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使得“家事”变“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