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类案件评查追责的实施方案

2014-07-24 11:47
来源: 谷城法院

   

关于开展十类案件评查追责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高院《2014年全省法院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市中院《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十类案件评查追责的通知》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全面开展十类案件评查追责活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转变法院干警作风、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为核心,抓精神鼓士气、抓学习提能力、抓效能促审判、抓作风严纪律,使全院干警的司法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廉洁司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法院形象进一步提升。

二、明确范围,强化责任

经研究决定,将原“六类案件”评查追责变更为“十类案件”评查追责。十类案件是:申请再审、申诉信访案件、申请国家赔偿案件、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指令再审、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网络媒体负面反映、改判发回重审、超审限案件、违法违纪举报案件。其中:申诉信访案件的倒查追责比例不低于50%,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除因新的司法解释改判发回的一种情形外,其他都应一律追责。确定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如下:

1、申请再审案件

(责任领导:陈太辉 责任部门:审监庭)

2、申诉信访案件

(责任领导:林耀德 责任部门:信访办)

3、申请国家赔偿案件

(责任领导:叶非非 责任部门:行政庭)

4、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案件

(责任领导:林耀德 责任部门:刑庭)

5、指令再审案件

(责任领导:陈太辉 责任部门:审监庭)

6、检察机关抗诉案件

(责任领导:陈太辉 责任部门:审监庭)

7、网络媒体负面反映案件

(责任领导:任安平 责任部门:办公室)

8、改判发回重审案件

(责任领导:陈太辉 责任部门:审管办)

9、超审限案件

(责任领导:陈太辉 责任部门:审监庭)

10、违法违纪举报案件

(责任领导:张建平 责任部门:监察室)

三、方法步骤

十类案件评查追责的案件为2013年度。评查追责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自2014年7月20日开始到2014年10月底结束。

(一)学习动员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一是召开会议。召开院党组会议及专班工作会议,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二是认真学习。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省高院《2014年全省法院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中院《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十类案件评查追责的通知》及本院实施方案,做到全员动员,全员参与。

(二)摸底排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人民法庭、院直各部门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本部门2013年审理、执行的十类案件进行排查,逐一分类登记并填写《十类案件登记表》后于2014年8月15日前报院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汇总后将十类案件排查情况交由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进行督办、评查,各责任部门按照评查追责的标准和要求,组织人员对每一个案件认真分析,逐个解剖,把案件吃透,把事实摆清,把问题找准,实事求是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承办人员的责任。各责任部门将十类案件评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4年8月20日前报院纪检监察室。各责任部门在评查案件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及时填写《十类案件违法违纪移送表》,报院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各责任部门移送的违法违纪线索,认真调查核实。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查证不属实的或没有问题的案件也要说明理由。纪检监察室将十类案件汇总后按市中院要求及时向中院监察室报送。

(三)督查追责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在督查问责阶段,院成立督查组,对各人民法庭、院直各部门排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采用明查暗访的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部门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立案、信访等窗口开展督查;要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采取直办、交办、转办、督办等方式,组织力量集中时间调查核实、督办解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对监督检查中查实的问题,及时填写《十类案件违法违纪移送表》,按照《法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及中政委“四个一律”、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及省高院、市中院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依规认真查处。对在开展十类案件评查追责工作中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成立开展十类案件评查追责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詹爱军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监察室、办公室、审管办、审监庭、行政庭、刑庭、信访办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汇总、督办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落实。党组书记、院长为评查追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对十类案件评查工作具体分管,各类案件评查追责小组都要组成专班,确定政治、业务素质好、原则性强的干部组成评查专班。

(二)确保措施到位。要把十类案件评查追责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法院工作整体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做到级级有指标、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保证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确保十类案件评查追责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

(三)结合工作实际。在开展十类案件评查追责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个结合”。一要与“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我当法官为什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提升法院形象。二要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相结合,切实解决不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审判纪律,执法办案随意性较大以及司法行为不规范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三要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通过对十类案件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严肃追究违法审判和差错案件责任,进一步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四)坚持问题导向。全院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根据群众、案件当事人的共同呼声,确定一批突出的问题,集中力量抓好整改。每一个突出问题的对应责任部门,都要公开承诺明确的解决时间和效果,接受全社会监督,承诺不兑现者,坚决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