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法院2008年工作报告

2009-02-19 10:53
来源: 谷城法院

   

谷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18在谷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谷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宋明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谷城县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谷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作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大局,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新发展

严格依法办案,依法办好案、多办案是人民法院服务中心工作的第一要务。一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37件,审结   1773件,结案率为96.5%,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697件,执结632件,执结率90.7%。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7件126人,审结87件126人,审结率100 %;判处犯罪分子119人。

坚持严打方针,保障社会稳定。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强大威慑力,坚决打击各类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伤害案件23件30人。依法严惩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30件40人。全年判处刑罚五年以上的23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职务犯罪,重点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刑事犯罪,为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继续加大对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惩罚力度,审结6件9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青少年犯罪依法从轻判处,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10件13人,其中判处缓刑8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们适当运用罚金刑,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受到惩罚;稳妥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精心做好调解工作,使刑事受害人特别是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其家庭得到及时的民事救济,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是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的特色,全年受理此类案件21件,调解结案20件,调解结案率95.2%。通过调解结案,较好解决了犯罪分子受到刑事处罚后民事赔偿执行难的问题。

(二)依法调解民商事纠纷,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737件,审结1673件,审结率为96.3%,涉案标的额4585.2万元。

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将审判重点放在保障民生、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等方面,促进企业改革的深化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帮助县域中小企业解决困难。一年来,审结企业改制、兼并、合同纠纷案件681件,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9件,帮助企业依法追债2536.23万元。妥善处理“三农”案件,共审结荒地承包、堰塘承包及农村征地补偿等案件107件,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公正审理民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一年来,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案件545件,审结交通事故、医疗赔偿等侵权案件430件,保障了受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大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通过诉讼保全措施,及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欠款82.6万元。高度重视群体性纠纷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坚持稳控工作到位,始终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坚持和谐司法理念,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设立庭前调解室,实行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三级调解制;邀请人民陪审员、地方基层组织和案件当事人的亲友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全年共调解、撤诉结案1289件,调撤率达75.5%,有效地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了案结事了、社会和谐。

继续慎重审理好企业破产案件。结合贯彻新的《企业破产法》,将促进企业改制转型、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招商引资作为审理重点。依法监督企业资产清算,将破产企业清算组帐目统一纳入县核算中心管理,整个破产清算过程置于国资、审计部门及职工的监督之下,防止了企业资产流失,受到了职工拥护。在法院所受理的35件破产案件中,已结3件,正在资产清算的27件,已清算完结即将进入资产分配待终结的案件5件。

(三)充分发挥监督支持职能,促进依法治县建设。根据“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审判原则,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努力化解“官民”矛盾。把协调处理方法向案件的审前、审中延伸,发挥法律的释明功能,促进行政机关改变不合理的决定,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允许行政相对人撤诉。全年受理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3件,其中经法院依法协调或被诉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当事人撤诉10件。通过协调处理,把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矛盾化解与维护和谐的双重目标。

加大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政府执法权威。全年共受理非诉执行案件366件,执结359件,执结率98.1%。工作中,重点围绕土地使用、计划生育、资源保护等行政执法重点,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对计生部门申请执行的计划生育处罚案件,坚持依法执行与扩大宣传相结合,分乡镇、分村组召开不同规模执行现场会,保障了计划生育国策的顺利施行。

(四)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共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697件,执结632件,执结率为90.7%,执结标的额 2677.4万元。2008年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部署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我们抓住机遇,积极向县“四大家”汇报,及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天鄂同志为组长的全县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去年12月12日,县委组织召开由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参加的清理执行积案专项会议,对执行积案清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在这次清积活动中,我院对清理出的执行积案,逐案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开展执行攻坚。依法对赖帐者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101人次。组织精干力量,先后出省跨县,奔赴河南、山东、内蒙、广东等七省十一个县市,执结案件196件,为我县企业追回货款1507万元。共执结积案210件,执结标的1732万元。与此同时,我们加大执行案件和解工作力度,全年以和解方式结案96件。并将特困群体为当事人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申请人十分困难而被执行人又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向申请人施以执行救助金,化解矛盾,避免信访。

二、创新管理机制,增强司法能力,大力促进社会效果的实现

过去的一年,我们以案件质量为突破,在抓好法律效果落实的同时,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监督,通过案件质量的提高,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增强服判息诉的社会效果,减少和化解信访矛盾。

(一)建立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认真处理涉诉信访。解决信访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将处访变为从源头上控访,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层层把关,层层监管,以高质量的案件减少涉诉信访。我们坚持常年推行院领导周二接访日制度,对受理的信访一抓到底,督办解决到位。对重点案件实行专班包保,控访到位,同时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深入到信访人家中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严格执行信访问责制,使信访办理不留“空档”。一年来,我院涉诉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全年处理来信来访987件次,信访总量较之往年有大幅度下降。

(二)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抓好立案管理。为了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我们全面强化了立案工作,推行大立案工作机制,院直单位所有案件均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再分配到相关单位办理,杜绝法官找案,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法庭的案件受理也在半个月内交立案庭审查登记,并发出立案情况通报。结合统一立案,严格案件受理纪律,防止跨辖区办案。坚持对立案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杜绝一案多诉,一案多头办理问题。

(三)建立配套的监管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的管理。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维护司法权威,减少和消除涉诉信访的中心环节。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我院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把2008年确立为“案件质量年”。结合“案件质量年”活动的开展,我们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优势,要求陪审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实体和程序上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年全院16名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8件,其中调解21件,收到良好效果。不断深化案件质量监管,将监督管理工作向审前、审中延伸,对重点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全年对2054件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评出合格案件2053件,合格率99.95%,与上年相比上升0.2个百分点。坚持开展审判文书的评选活动,评出最差法律文书和优秀法律文书。在执行原来已有的案件管理制度情况下,强化案件的管理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加大把关责任,共同维护案件质量。强化院、庭长“一岗双责”职责,采取“层级负责”方式,切实加强对审执活动中的程序和实体处理、裁判文书审核及重大强制措施的监督把关。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申诉听证、诉讼风险告知、法律释明等制度,积极做好执行公开工作,全面强化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2008年,我院上诉案件改判发还率为2.5%,同比下降了0.5个百分点。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努力维护良好的司法形象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牛鼻子”,一年来,我们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推进队伍建设水平的提高。

(一)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两手抓。一个单位,一个集体,队伍是否有生气,工作是否有章法,根本性的问题在于管理。党组一班人首先为干警做好表率,自觉执行党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政治学习。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用人和重大开支等工作都要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全院已建立起审判工作、队伍和廉政建设、物质装备建设“三项指标考核”体系,凡达不到考核要求和违反相关规定的,均与干警的政治、经济待遇挂钩。对违法办案或借办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与此同时,坚持“从优待警”,在厉行节约、艰苦创业前提下,积极改善物质装备条件,落实干警政治、生活待遇。今年,先后购置车辆4台,全部配置给基层法庭。茨河、盛康法庭建设推倒重建,城关法庭转址迁建正在进行。法院审判综合大楼门禁系统、审判、办公安检、监控系统及网络运行系统配套到位。法院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在县委的关心下,22名同志落实了职级待遇。上述举措使干警更加真切地感受到组织的关怀,更加珍惜法官职业和荣誉,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勤奋工作、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促使干警牢牢把握法院工作的政治性,确保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学习型”法院建设,大力开展审判业务教育培训工作,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抓好法官的能力素质教育。继续开展集中学习和业务骨干辅导学习制,节后集训和周四晚学习制,通过考试、评比方式激发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历深造,树立善于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大力支持外出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共选派18人次参加各类培训班。为参加司法考试提供学习条件,2008年又有3名同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公正廉明的司法形象。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具有审判权、执行权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财务、接待和警车使用的规范管理,扩大干警对院内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认真开展述职述廉、组织观看警示片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诫勉谈话、调查处理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促进干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畅通廉政监督的渠道,强化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监督,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以“争先创优”活动为主要载体,坚持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编发“树法院形象,展法官风采”专刊,组织庆“七一革命歌曲演唱活动,加大宣传、表彰奖励力度,积极营造先进典型不断成长的内外环境,充分利用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在院内形成比学赶帮氛围,不断激发队伍争创先进法院、先进法庭、先进单位、优秀法官,推动法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汶川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学习抗震救灾精神,培养干警无私奉献、团结拼搏的精神,全院干警踊跃捐款2万余元。由于思想政治工作效果明显,全县组织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同时,我院还先后被授予“全省先进法院”、“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县优化经济环境先进单位”,共有29个单位、27人次受到县以上表彰。

四、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积极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

(一)牢固树立政治建院的理念。政治建院的核心是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关键是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人大、政协监督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工作中,法院所有审判和执行工作都必须围绕全县大局来开展,我们坚持把依法办案与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以公正的裁判和慎重的处理方式引导社会走向和谐。尤其在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时,既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又充分考虑政策法规和社会因素,避免孤立办案和就案办案,防止因审判、执行不当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坚决反对以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来对抗、排斥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同时也反对借口接受党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而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对交办的工作,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二)坚持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四大家”汇报法院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经常向县委、人大汇报重大、复杂和敏感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工作,征询意见,监督协调法院重大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对代表、委员们的建议逐项逐步落实。全年在县“四大家”领导支持下,研究、协调、监督各类案件近20件,处理解决了一批疑难问题。

(三)认真办理交、转办案件。将“两会”审议、协商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印发全院,认真研究、整改;高度重视上级交、转办的案件,全年共收到上级机关转办信访案件76件,均成立专班,依法及时处理,并书面报告了结果。

(四)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坚持开展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指导审判工作;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走访、座谈,查找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等方面的不足,找到改进工作的新途径。

各位代表,2008年我院工作呈现出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这是县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结果,是上级法院指导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深刻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法官的司法能力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还不适应;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公正文明司法要求还不适应。虽然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化解涉诉信访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少数法官作风不扎实,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差,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过程中还存在宣传、培训不够,陪审员工作经费困难等问题。2009年,我院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力争在以下五个方面有新的发展,为实现谷城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在服务中心工作上有新贡献。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警头脑,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确保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担负起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使命。

二是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在促进和谐建设上有新进展。继续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惩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贪污贿赂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着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和轻微刑事自诉案件的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依法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切实加大对妇女儿童、伤残病老、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快审、快结、快执涉农案件,全力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坚持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合法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化解劳动争议、购房、物业管理等群体性纠纷,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同时,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促进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借中央统一部署的开展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东风,努力执结一大批积案,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三是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有新起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司法利民、便民、护民举措,继续坚持假日法庭、巡回开庭、速裁快调制度,以方便群众诉讼;更加注重司法公开和加强审判告知、释明工作,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落实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司法人文关怀的需求。

四是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在提高案件质量上有新突破。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点,以合议庭、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层层把关为基础,不断完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以流程管理为主线,以警示通报、责任追究为具体措施,不断加大对审、执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促进案件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以绩效考核为载体,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在提升整体素质上有新成效。继续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总体素质,使法院和法官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得到加强,努力营造人民法院公正、严明、廉政、高效的良好司法形象。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法院的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的起点上,县法院将继续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争取政府和辖区人民的支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力争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务实拼搏的工作作风,为夺取我县小康建设的全面胜利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