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四次带着法助来到城关镇某工程公司,该公司之前因为牵涉一起健康权纠纷案成为被告。
但公司方面一直都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这些后果,而且对李某的伤情和判决赔付金额等存在较大的抵触情绪。
果真,这次又是无功而返,还是没有见到负责人,我们再次吃了闭门羹。
“詹庭长,我找过他们好多次,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就在这时,我再次接到李某的电话,脑海中不断浮现出之前办理该案的细节和画面。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2日凌晨5时,李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孙某从五山镇前往谷城县城关镇某工厂上班。
因道路施工,该路段大峪桥铁路涵洞附近的下水道井盖较路面低,地势差形成巨大水坑。李某他们经过该水坑,摩托车后胎爆胎,二人被摔伤,李某当场昏迷,孙某将其拖至路边。李某恢复意识后,孙某伤势较轻由另一同事接去上班,李某因伤势过重由其表弟先后送往镇卫生院、县中医院住院治疗,花费较大。
后李某多次找到该路段施工方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以该工程公司施工期间未在项目位置设置明显路障及警示标识,侵犯其健康权为由引发诉讼。
我翻看卷宗时发现李某提交的证据整体而言不足,我的困惑点有两处。
第一处是李某作为受害人,事发后没有第一时间拨打医院电话,也没有报警,而是恢复意识后坐在原地等待其表弟,2小时后才被送往医院,这就导致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李某受伤的地点。第二处则是孙某虽能作证但其是李某同事,双方存在利害关系,根据证据规则,证词可信度偏低。
在这种情形下,被告公司百般推脱。
“反正我们公司虽然有错,但是他张口就要十四五万。路面有水坑,路过的时候稍微注意一下也不会掉到水坑受伤。”
“调解?我们工程进度这么赶,负责人没有时间去参加。”
“公司觉得你们的证据也不够,也不足以让我们信服,就算判了我们也不服,那就到时候上诉。”
面对被告公司的推脱、不见面,加上李某提供的薄弱证据,我也有点手足无措。
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尽量收集更多更有证明力的证据。
“感觉跑现场调查成效不大,也问过周边住户。这么大热的天......”法助小徐有点无奈。
“不如再跑一趟碰碰运气,万一成功了呢?”我给他鼓劲,也给自己鼓鼓劲。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周边住户看到了我们的付出,有两户居民愿意出庭作证,我们也成功调取了事发路段的多处视频监控,证据链完整了!
我们开始着手准备庭前质证。
“詹庭长,被告公司虽然接到了庭前质证的通知,可是他们不予理会,负责人不愿意出面。我跟他们联系好几次了,哎”又来一个难题!
“走,我们直接到他们公司去,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律后果跟他们好好说说”,我带着小徐出发了。
一次碰壁,两次碰壁,三次、四次!
“刚联系过当地基层组织和相关部门了,打打气,我们再去跑一趟,万一成功了呢?”得到基层组织和其他部门的助力,我们一鼓作气第五次前往该公司。
“实在不好意思,工期很赶、事情太多,我确实抽不出时间。詹庭长办案作风很扎实,听工友们讲你们前前后后都来了四五次。我们这么避而不谈确实不应该,现在是需要我们做哪些配合工作......”经过一番交涉、沟通,公司负责人知晓了我们办案的初衷是尽快解决他们的纠纷,将案件对双方的影响期缩短。面对我们的“较真”,负责人的态度有了大转变。
案子顺利了结,公司跟李某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别承担80%和20%的责任,涉事路段也安装了醒目的警示标识。当十一万余元的赔偿款打入李某的账户时,我们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詹庭长,我们普通老百姓也不知道怎么表达感谢,你们工作那么忙,耽误法庭这么多时间来帮我们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我们一家人打心底里感激......”这天一大早,李某带来一面鲜红的锦旗交到了我的手里。
“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锦旗上的话语也警醒着我。在法院工作这些年,见多了悲欢离合,看惯了人情冷暖,可“司法为民”的初衷却从未改变,因为在“利字当头”的纠葛纷争过后,是法律对合法权益的维护,是法官对公平正义的践行。
所以,我常说“不如再跑一趟碰碰运气,万一成功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