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谷城法院向您汇报近五年工作

2021-11-09 09:43
来源: 谷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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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谷城法院代理院长何仁兵向大会作谷城县人民法院2021年工作报告。

五年来,县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966件,结案26362件,结案率94.26%,31名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数170件。与上五年相比,收案上升10%,结案上升6.6%,结案率上升0.78个百分点。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在执法办案中强化司法担当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推进平安谷城建设。五年来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839件,结案1767件,结案率96.08%。

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强化服务保障民生。五年来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7119件,结案16245件,结案率94.89%。善用调解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五年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54.33%。

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五年来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61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642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行政审判支持“放管服”改革,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全力推进执行攻坚,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举全院之力,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五年来,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988件,执结7354件,结案率92.06%,执行到位金额5亿余元。

二、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政治本色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以“1+2+3+N”工作思路为指引,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当好司法“店小二”。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出了声势和效果,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4件6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5人,最高判处有期徒刑25年。“陈少峰涉黑案”、 “刘耀忠涉恶案”等备受社会关注的黑恶案件的公开审判和大力宣传,在谷城引起强烈反响,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自疫情发生以来,全体干警积极下沉一线开展抗疫工作,对4个家属院和5个包保小区2418人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劝返、值守等工作,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全力护航“三大攻坚战”。 加强涉金融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五年来,我院共审执结涉金融借款案件2281件,执结金额7619万元,化解重大信访积案38件。加强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以司法保护谷城绿水青山。五年来,共审理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环保类案件71件,公益诉讼3件。扎实开展精准扶贫,截止2020年底,两村134户贫困户均已脱贫出列。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司法为民中诠释忠诚奉献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为平安谷城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之间的协作,建立联动机制。

全面提升诉讼服务。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效果导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做到人、财、物全方位向法庭倾斜。主动参与当地党委政府基层治理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年来,人民法庭结案调撤率均达到60%以上。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五年来,我院共开展巡回审判315场次,2125人次参与送法进基层活动。

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在机制创新中提升履职能力

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裁判的公正高效。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务公开,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

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锻造队伍中激发内生动力

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带队建、促审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以巡察整改、教育整顿为抓手,转变队伍作风。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两微一端”为抓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维护公正中提升司法公信

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强制执行、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工作建议28项。主动接受监察机关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今后五年,工作目标

一是坚持更高站位,在政治建设上开新局。

二是坚持更高质量,在服务大局上建新功。

三是坚持更高标准,在审判质效上谱新篇。

四是坚持更高水平,在司法改革上出新招。

五是坚持更高要求,在队伍建设上展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