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故事| 石花法庭巧用调解化干戈

2022-10-24 15:47
来源: 谷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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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花法庭采用面对面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拖欠工程款而产生的纠纷案件,灵活采用调解化干戈,修复双方和睦关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被告陈某租赁第三人聂某的厂房进行加工生产,陈某经聂某介绍,请原告肖某为其处理车间房顶,在镂空处做了钢构彩钢瓦屋面,另为车间顶面、厨房、门卫室等做了防水处理,加工了活动板房。施工期间,被告向原告支付预付款32000元,施工完毕后被告陈某仍欠原告工程款55258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引发诉讼。

石花法庭承办法官詹宏伟受理此案后,带上书记员驱车前往五山镇某村。詹庭长先到厂房实地查看了防水系统的做工情况,为查明案情,他又向左邻右舍了解相关情况。原告肖某生活比较困难,急需工程款进行周转。被告陈某找理由推脱也确实是因为手里没有资金,家庭生活开支也比较紧张。

摸清案件基本情况以后,本着修复双方的和睦关系,也综合考虑到双方的生活现状和经济能力,他决定采用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詹庭长先是向被告陈某耐心解释合同关系成立以及违约的后果,以诚实守信的原则劝说其归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同时,他提议分期支付,这样双方的矛盾能得到缓和,经济压力也可以得到缓解;接着又与原告耐心劝说在保证工程款基本归还的前提下适当的做出让步,并且本着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想法与被告尽量达成和解。

在詹庭长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分期支付原告工程款5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权利。

一个简单的工程款给付纠纷,谷城法院法官没有“就案办案”,没有“一判了之”,既实地查明案情,也综合考虑双方经济能力,巧用各类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展现司法温情,修复朋友间的信任关系,助力营造和谐友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