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法院采取五项措施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2012-11-20 16:01
来源: 谷城法院
作者: 史晓明    浏览: 1518

   

   今年以来,谷城法院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抓好和落实“五项措施”,从而使全体干警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上有了明显转变,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法院党组中心组和法官职业培训学习内容中。坚持院党组成员给干警上廉政教育课制度。邀请上级领导、预防职务犯罪专家作廉政专题报告。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建设。

   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大力推行领导问责制和廉政承诺制。落实“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廉政责任状。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纪人员或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问题,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追究相应责任。

   大力推行“阳光司法”。通过开“直播庭”、“观摩庭”、“示范庭”、“考核庭”、“监督庭”,打造“阳光审判”。组织纪检监察员对典型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全程进行监督,以加强事前监督,实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设立隔离带、防火墙。安排专人对大、要、急、难案执行的重要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事中监督职能,使廉政监督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进行。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中院“六条禁令”,算好“人生七笔帐”。坚决执行中院“三个杜绝”,即:杜绝“合而不议”的案件;杜绝院、庭长不阅卷、不参加讨论而签发案件现象;杜绝一人办案或无法律依据简易办案情况。

   坚持廉政监督员制度。在法院内部形成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即在法院内部设立兼职廉政监督员,协助纪检监察室工作,同时向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加“五庭”庭审旁听,近距离监督法官的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