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碾压身亡,二次事故太太太可怕了

2019-08-14 10:57
来源: 谷城法院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一般情况下应该立即停车,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在车身后设置提醒标志,提醒往来车辆注意避让。但是,若处置不当,可能会引发二次事故,造成无法挽回的惨痛后果。近日,谷城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后操作不当而引发二次事故的案件。

今年1月6日傍晚,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谷城县城关镇往石花镇方向行驶,行至谷水县10KM路段时,突然将前方横过公路的刘某撞到在地。过了一会儿,蔡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此路段时,因为没有注意前方路况,将发生交通事故后倒地的刘某辗轧,致刘某当场死亡。宋某仅为自己驾驶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蔡某则为自己驾驶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经谷城法院审理认为,宋某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观察避让横过公路行人是造成案涉一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宋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在现场设置警告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并保护现场,没有及时抢救被撞人员是造成二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蔡某驾车观察不周,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二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法院判决宋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被害人亲属110000元;宋某赔付被害人亲属390000余元;蔡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被害人亲属270000余元。本案中宋某系过失犯罪引起,案发后,双方自愿达成刑事和解,被告人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遂判决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拉紧手刹,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廓灯、尾灯。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并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