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司法实践中,每一件涉企案件的背后,都是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检验。近期,庙滩法庭受理一起涉企案件,通过多方协作,不仅促进双方当事人共同解决矛盾纠纷,更发挥司法能动性,针对性的剖析案件背后的症结所在,对企业提出司法建议,让企业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2022年初,谷城某施工企业中标庙滩镇某路段提档刷黑工程,组织人员施工期间,施工道路未完全封闭,警示标志设置不完善。同年10月20日,70多岁的孙某穿越家门口公路到对面去观察施工过程。孙某在跨越边沟时跌入沟中受伤,当即被附近村民送往医院,就医治疗产生2.5万余元的医疗费。经鉴定,孙某的伤情构成右胫骨平台及腓骨粉碎性骨折,伤残程度为十级,后续治疗费需1万余元。孙某曾多次找该企业协商解决。该公司负责人认为该边沟是非通行路段,孙某“凑热闹”导致受伤,应自担其责。
该案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认为此次事件系该村的矛盾纠纷案件之一,且涉及到该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进程,在参加庙滩镇综治会时,向镇政府、综治中心及参会的庙滩法庭汇报此事。在得知此事后,庙滩法庭通过人民调解平台指导该村调解员老张对本案进行调解,但双方矛盾尖锐,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村民孙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谷城县某施工单位赔偿其损失9.3万余元。
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陈海波与施工企业负责人了解该案发生情况,建议该公司可以在庭审时,安排公司安全人员旁听,增长相关法律知识。开庭当日,孙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孙某的家属及该公司的安全人员到庭旁听,双方当事人围绕施工企业有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及受害人有无过错展开辩论。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均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向双方进行释法说理,表明根据双方举证材料及庭审查明情况,都有一定的过错。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承办法官向孙某及其子女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该案发生边沟地段不是通行路段,孙某自己受伤应当有一定过错。承办法官助理与施工企业负责人沟通了解到,该企业近些年来无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是市级优质施工企业。经过庭审,企业认识到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确实有做的不到位的部分,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同时希望法庭能够尽快将双方矛盾化解,保证后续的施工进度。
经过调解,双方对孙某受伤的赔偿金额争议逐步缩小,但仍有2万余元的差距。此时,承办法官找到调解员老张,让他再帮忙做一下工作。两天后,调解员老张联系庙滩法庭,已经做好孙某的思想工作,同意调解方案。经双方一致同意,施工企业在30日内支付孙某各项费用3万元,双方矛盾一次性解决。
案虽已结,但回想案涉纠纷系被告公司自身管理方面不规范导致,施工企业应把安全施工意识时刻牢记心中。承办法官随后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指出该公司作为公共道路相关设施的施工者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及安全措施存在不足,建议加强安全风险提示,以公示登记健全告知流程;强调定期安全检查,以常态排查消除施工隐患;制定并完善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预案预演,畅通事件处置、人员救治、证据保全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在公共区域施工过程中,为方便民众出行,可以合理设置便民通道。
收到司法建议后,谷城某施工企业回函表示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树立安全施工理念,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对于围观群众,及时疏散。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近年来,谷城法院通过诉源治理、进企业、司法建议多种方式发挥司法能动性,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当事人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感知度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