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本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的邻里关系,却因“三尺巷”大打出手,对簿公堂。近日,庙滩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邻里矛盾,有效的维护乡村的和谐稳定。
汪某与方某相邻而居,两家之间有一条40公分的过道,双方因此过道积怨较深,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无果。今年1月份,双方因该过道再次产生冲突,继而发生厮打。汪某受伤后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200元。双方就医疗费及相关权益无法协商一致,汪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陈海波对案件基本事实、双方特殊关系、产生矛盾的症结所在等因素综合进行分析研判,若一判了之,则不利于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甚至可能引发积怨升级,产生“一案结多案生”的衍生问题,于是暗下决心,着手把“调”再向前延伸,实现“抓前端、治未病”。
陈海波及法官助理阳杰深入当事人所在社区、派出所,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由来、经过以及基层组织参与调解的全过程,找准问题的症结。
起初,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不相让。如何化解?陈海波、阳杰一边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宣泄心中的不满,一边循序渐进引导双方当事人先冷静下来,然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发挥从事多年基层法庭工作的审判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调解能力优势,耐心的疏导、劝解当事人,规劝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讲清案件的利害关系并做好法律解释工作。
同时,法庭邀请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基层组织多方参与,协同联动,多角度多层面共同做当事人调解工作,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方某赔偿汪某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2600元;双方均不得在相邻通道堆放杂物,以后改建房屋以各自的基脚为准;双方在相邻通道内安装的水管出现故障时,均可正常维修,其后对地面恢复原状。至此,双方握手言和,长达十余载的邻里纠纷得以完满解决。
和睦的邻里关系,有助于促进社会长治久安。谷城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枫桥式”法庭理念,以“案结事了人合”为目标,深入基层组织、倾听群众心声、延伸审判职能、强化矛盾纠纷诉源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