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机动车数量与之俱增,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也在日益攀升,而事故成因、伤残等级等鉴定则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然而,单方委托鉴定面临的效力问题不容忽视,这不仅可能导致重复鉴定,增加诉讼成本,也会给法院审查工作带来额外压力。同时,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再次提出鉴定,将会延长审理时限,增加调解难度,降低审判质效。如何又好又快又低成本的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鉴定事宜问题?谷城法院积极探索健全完善道交纠纷诉前鉴定机制。
5月24日,谷城法院与县公安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襄阳分公司(下称“保险公司”)开展道交纠纷诉前鉴定专题研讨会,会议由谷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仁兵主持。
何仁兵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从处理流程、化解层级、职责划分等方面对道交纠纷鉴定工作开展情况作背景介绍。立案庭庭长周赟简明扼要,直击“痛点”,点明道交纠纷化解存在“审理期限过长、相关制度不够完善、重复鉴定”等问题,建议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开展诉前鉴定。
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完善诉前鉴定机制展开热烈的讨论。
保险公司代表黄明提出应聚焦道交事故争议焦点,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重复鉴定;保险公司代表徐森则详细介绍了高新区人民法院诉前鉴定相关经验,认为“15天调解期”等规定为谷城诉前鉴定工作提供了可参考的范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代表范捷飞强调应充分发挥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交警大队行政调解的力度;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道军谈到应当注重司法建议和诉前鉴定的衔接与互动,以司法建议逐步递推诉前鉴定体系的确立;城关法庭庭长王新雯,司技科负责人冯毓坤,人民调解中心派驻法官石国艳等均表示要明确鉴定内容清单制度,防止鉴定过失和偏差,通过提高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和权威性避免重复鉴定。
“减少诉讼成本、层层过滤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将可复制的经验推广出去”,何仁兵将诉前鉴定视野拓得更远、瞄得更准。他以“多方联动、关口前置”明确诉前鉴定工作关键所在,指出应协同联动医院、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交警大队、人民法院,全方位规范诉前鉴定流程,进而引导大量道交纠纷案件向调解程序流动,让诉源治理工作向更深处拓展、向更细处延伸。
下一步,谷城法院将扎实开展诉前鉴定工作,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各保险公司的良性互动,不断优化道交案件多元解纷工作,为诉源治理开出一片新“枫”景,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