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法院通过手机短信成功调解一起借贷案件

2017-08-04 15:45
来源: 民三庭
作者: 余启斌

 

2017年7月24日,原告黄某与被告张某之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谷城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通过手机往来短信发送的方式,将案件事实查明,并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调解结案。及早稳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让当事人体验了一次经济、便捷的诉讼之旅。

2014年8月以来,被告在老家谷城承包工程项目时,因需要资金周转,遂向原告借款。之后,原告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交付多笔资金。2016年2月17日,原告与被告就借贷合同结算后,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据记载:今借到现金8万元,于2016年5月1日还清,逾期未还按2%月利率计算利息。

期限届满后,因被告仅向原告偿还4万元借款,剩余的4万元经原告催要未果,故原告于2017年6月2日向谷城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针对原告在深圳就业、若以诉讼为由频繁请假,势必面临被迫辞工的风险。加之,被告在上海刚谋求到一份稳定职业的客观事实,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并未囿于送达、开庭、裁判这一规定“套路”,而是通过与原、被告数次往来的手机短信交流的方式查清案件事实。

“我不是不还原告的借款,只是刚到上海,手头上确实紧,请求法庭给予一定的期限还款”,被告如是说道。当将被告展期还款的意愿及调解协议的内容以编发短消息发送给原告时,承办法官又及时督促被告先向原告履行5千元的部分给付义务。原告欣然接受调解。

小案快审,难案精审。从当事人同意调解到当事人满意调解,司法公信力的培植,正是通过个案的积累升华为社会公众对司法制度的认同,对司法运行过程及结果的尊重与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