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王新雯同志喜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013-03-13 09:25
来源: 谷城法院
作者: 叶非非

   

2013年3月8日,谷城法院又传喜讯:民一庭庭长王新雯同志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这是王新雯同志继2013年1月被省高级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王新雯同志作为民一庭庭长,既要抓好庭里的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又坚持亲自办案。她立足于自己平凡的岗位,充分发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20年来共审理、执行各类民商事案件2000多件,年均办案在100件以上,且无一起错案,无一起矛盾激化案,无一起违法违纪案。

  作为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王新雯接触最多的是普通百姓,解决最多的是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王新雯一直认为:“民事审判工作联系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人民群众无小事,每一起案件都不能等闲视之。” 为了平息纠纷,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办案,调解率达到80%以上。工作中,她总结出的“调解六法”,即:“交心谈心法”、“亲情感化法”、“法理交融法”、“换位思考法”、“分头调解法”、“趁热打铁法”。这调解六法使王新雯成功调解了很多双方僵持不下、矛盾一触即发的骨头案件。尤其是在处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矛盾易激化案件中,王新雯通过调解,春风化雨,平息了很多矛盾纠纷,不仅为百姓解了难,也为党委政府分了忧。

王新雯同志以对人民的真情和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以过硬的政治素质,灵活丰富的办案方法和技巧,诠释着一名当代女法官的风采。近年来,王新雯同志两次被省高级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多次受市以上表彰,被授予“先进法官”、“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并被评选为“感动谷城十大新闻人物”。她所在的庭,也多次受到市县表彰,荣获“全市法院先进单位”、“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巾帼示范岗”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