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二庭在抓质量、强服务上下功夫

2017-09-07 17:30
来源: 民二庭
作者: 张付全

 

今年以来,民二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紧贴工作实际,坚持狠抓案件质量,强化为发展服务意识,实现了无改判、发还案件、深受服务对象好评的双重目标。

民二庭庭长柳正权在审理四原告与被告谢某民间借贷纠纷等四案中,谢某系某铁路公司职工,承办法官到其单位进行送达时,得知谢某早已从单位不辞而别。经多方查询也未查清谢某下落,遂公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公告期间,得知谢某目前在位于陕西省境内一个火车站上班后,柳正权庭长随即安排张军、张付全于2017年8月22日驱车近3个小时来到了谢某所在单位送达开庭传票,当日上午,张军、张付全向谢某询问了相关案情并作了询问笔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后已是中午12点了,谢某和车站的领导想挽留承办法官用午餐,但承办法官谢绝了谢某的盛情邀请。驱车返回至谷城县时已是下午2点多,承办法官匆忙吃完午饭后不顾疲劳,又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之中,为第二天的巡回审判做准备。

第二天上午,民二庭庭长柳正权带领干警张军、张付全在审理原告谷城县某铸造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某瓷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为老河口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深入企业了解案情,依法引导企业诉求,承办法官来到原告企业所在地石花镇,在企业场地内进行了巡回开庭审理,现场对双方当事人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工作,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为原告企业挽回货款192764元,为谷城县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获得旁听的群众和企业领导、员工的一致好评。

当天下午,承办法官又赶回城关镇,对另一起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巡回审理。组织原告谷城县某机械厂与被告寇某双方进行现场勘验,耐心疏导,消除分歧。最终,原、被告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中初步达成了调解协议,为促使原、被告双方矛盾化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