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法官”候选人王新雯:能动司法 播撒和谐

―谷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新雯同志事迹材料

2013-07-04 10:52
来源: 谷城法院
作者: 谷法

王新雯,女,44岁,现任谷城法院民一庭庭长。在法院工作十几年来,她一直坚持司法为民、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审理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使一个个疑难复杂案件得以公正判决,使一个个矛盾激化案件得以有效调解,深受人民群众信任。

一、倾心化矛盾

民一庭审理的主要是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以及交通、医疗、工伤事故等传统民事案件,数量大、类型多、涉及法律关系复杂。这些案件的标的虽然不大,但大多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直接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社会影响面大,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群政群关系。王新雯在工作中,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把民事审判工作放到全县发展稳定大局中去衡量。去年二月,一位丧子的母亲认为儿子的死是医院误诊所致,在悲伤之余带着一大群亲戚朋友打着“还我儿子生命,还我儿子公道”的横幅到县委县政府大闹,并横堵了县委门口的街道,造成了交通阻塞,引来众多群众围观。此事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疏导,劝说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无论怎么做工作,这位母亲都听不进去,她说:“我现在哪个部门都不找,就找政府解决……”她的亲戚们也跟着起哄:“如果此事得不到解决,就去进京上访……”不明真相的群众围得越来越多。谷城法院领导得知消息后,立即派王新雯赶赴现场。面对现场乱哄哄的情形,王新雯首先说服围观群众疏散,然后让他们选取代表陈述事情的原由。原来,27岁的李某因腹痛去医院就诊,起初,医院诊断为胃病,经过几个月的治疗,病情变得越来越严重,后经仔细检查确诊已是肝癌晚期。李某的母亲认为是医生的错误诊断造成其儿子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导致死亡,要求医院予以赔偿。医院向市医学会申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李某的母亲对医学会作出的鉴定不服,多次闹到医院无果,聚集亲友闹到县政府。通过耐心的倾听和细致的分析,王新雯告诉亲属代表如果不服医学鉴定,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然后再到法院起诉。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说,李某的母亲渐渐对王新雯产生了信任,最终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案件受理后,她又指导他们如何以最便捷的方式申请司法鉴定。当李某的母亲拿到“医院对本次医疗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的鉴定结论时,对法律又增添了一份信任,并承诺不再上访闹事。此案经调解并执行到位后,拿到赔偿款的原告对王新雯表示了诚挚的谢意。此次“医闹”事件的妥善处理和成功化解,受到了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目前,类似的医患纠纷、劳务纠纷等案件还很多,王新雯总是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引导老百姓依法依理解决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针对不同的纠纷类型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影响社会和谐的注重重建和谐,影响经济发展的注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注重预防矛盾激化和控制信访,从而有力地消除对立情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解促和谐

审理民事案件,多年来,王新雯一直坚持“多调少判”,在调解工作中“找准解决矛盾切入点、找准调解场所、用准调解语言、找准调解时机”,通过做好庭前、庭内、庭后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她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求化解矛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总结出“交心谈心法”、“亲情感化法”、“法理交融法”、“换位思考法”、“分头调解法”、“趁热打铁法”等调解六法。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共赢。在审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吴某在外打工,委托其姐姐、姐夫代理诉讼和调解,而其姐姐、姐夫性格非常偏执,动辄就四处上访告状,以死相逼。案子一时走进了死胡同,调解进行不下去,如果判决,势必案结不能事了,肯定又是一个信访案。怎么办?面对这个难题,王新雯想办法通过电话联系到在外地做生意的原告吴某本人,在电话里跟他讲道理、讲法理,三番五次地做原告的思想工作,那段时间里,王新雯和吴某通话不下于十次,每次通话至少都是一个多小时,嘴都说干了,耳朵都被电话捂烫了,可每次都坚持耐心劝说,在她的努力和坚持下,吴某回谷城参加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并一次性执行到位。原被告都非常满意。

2012年9月12日,院长宋明亮收到一名叫肖成良的当事人的短信,“人民的好法官王新雯,当一起侵权纠纷造成经济损失高达20万元的我,因为有了她微笑和气的语言,化解了我内心的激怒,一个有着充分理由和证据,更有法律条文和政策文件支持的诉请,因为有了她细致和气的调解,我自愿放弃了部分权益,是她为我找回了真理。她是人民的好调解员,是引导人民走向社会和谐之路的优秀法官!”每当提起此事,王新雯总是欣慰地说:“人民给予了我这么高的评价,我非常感动,也促使我们面对疑难案件总是不放弃每一线希望,不放弃每一次努力的机会”。的确如此,在调解工作中遇到困难时,王新雯总是说:“再想想办法,一定能找到突破口!” 多年来她顺利地调解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有人问她有什么技巧,她回答是:“其实哪有什么技巧?我能做到的就是八个字:‘不怕困难,不厌其烦!’” 正是这八个字,使她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在别人认为“山穷水复疑无路”时,她总是坚信能够“柳暗花明又一村”。

三、公正保民生

有着儒家传统思想的中国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轻易打官司的,而最终选择打官司的老百姓大多属于弱势群体,无不希望能在法庭讨回公道。对于这些弱势群体,王新雯总是倾心尽力,让他们以法律为靠山,用公平和正义帮助他们实现应得的利益。在审理一起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案时,年仅31岁的陈某在某企业从事高空作业时从16米高的钢构架上摔下,导致脊椎骨折,高位瘫痪,落下终身残疾。雇主徐某在支付部分医疗费后,逃往外地,陈某因无钱继续治疗提前出院。在无法得到赔偿的情况下,无助的陈某由家人抬着找到了法院。当王新雯得知陈某不仅伤势严重,而且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儿女,家庭十分困难时,主动为他们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为了能够帮助陈某尽快实现应有的权利,王新雯四处打听被告徐某的下落,在得知徐某躲在十堰某工地时,连夜赶往十堰,找到徐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随后又找到徐某承揽工程的企业,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新雯依法对此案做出了公正判决。当原告陈某拿到八十余万元的赔偿款时,流下了感激的泪水。面对当事人感激的目光,王新雯也感受到作为法官的责任和尊荣。

十几年来,王新雯无怨无悔地奋斗在审判工作最前沿,用对法律的忠诚和对老百姓的爱心描绘着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因成绩突出,她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两次,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调解能手”、“全市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法官”、“全市优秀平安指导员”、“感动谷城十大新闻人物”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