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节日
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的通知
各人民法庭、院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县委“21条意见”要求,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进一步加强元旦节日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通知如下:
一是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遵守纪律规定。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立规矩,明红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全力营造健康、文明、廉洁、向上的节日氛围。
二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食品、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是加强警车管理。节日期间,院直机关、各法庭除各留一台值班车辆之外,其它公车一律封存,集中规范停放。值班车辆要严格遵守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按照向县公车办报备线路行驶,严禁将公务车辆外借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公务车辆,严禁将公务车辆停放在酒店、歌厅等娱乐场所。
四是严格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院机关、各人民法庭要加强节日值班,严禁脱岗、误岗等情况发生。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明察暗访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在认真执行电话查岗同时,组织节日期间的明查暗访工作。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进行问责。
谷城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