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他人居住条件好 服刑归来纵火烧屋又锒铛入狱

2017-08-03 17:22
来源: 谷城法院
作者: 董君芳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因为看到别人空闲房屋比自己居住的房屋环境还好,便产生了嫉妒心理,竟然干起了纵火烧屋的蠢事。近日,因放火罪刚从监狱服刑归来一年的吴某,再次因犯放火罪被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16年8月23日9时许,被告人吴某因本组村民田某未同意将田地交给其耕种,心存怨限,同时妒忌田某的空闲房屋比自己居住的房屋环境还好,便来到田某老屋,进入室内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室内厨房堆放的柴禾点燃后离开。当日15时许,同村村民发现后,报告了村干部,因火势较大,造成田某房屋被烧毁。同时,发现田某房屋后山林被烧约两亩,即怀疑也是吴某所为,遂来到吴某的住处询问是否系其所为,吴某承认房屋及山林均是其放火烧毁。经鉴定,田某被烧毁的房屋及山林价值8688元。

经谷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明知其放火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而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且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且吴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重新犯罪,是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