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法庭开到家门口,当事人送来感谢信

2014-06-16 17:46
来源: 谷城法院

   

“感谢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通过公平正义的审理和高质高效的调解,为我们排忧解难,让我们握手言和,感谢您设身处地的为老百姓着想,您是人民群众的好法官……”6月11日,一封承载着双方当事人及其所在村主任无限感激之情的感谢信送到了谷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这封信是谷城县湖北银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东春所写,在信中替他的当事人王某向我院民三庭法官孟庆平表示感谢。2013年9月,原告王某经与被告郑某协商,以3000元的价格从郑某手中购买土鸡苗3000只。购买后,王某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心饲养,在当年年底,王某才发现,郑某出售给他的竟然是良种鸡苗,王某因此遭受经济损失3万余元。此后,王某多次找到郑某索赔,可郑某均表示无力赔偿。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郑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郑某赔偿经济损失31750元。因双方签订合同时郑某未满18周岁,王某要求郑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在诉讼期间,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且居住地距离很近,相互之间纠纷不断,甚至经常大打出手,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治安环境,当地村委会也想了很多办法,并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收效甚微。村委会胡主任只好到法院找到案件主审法官孟庆平。希望孟法官能够帮助他们尽快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急事急办,特事特办,6月7日是周六休息日,但谷城法院民三庭立即启动“假日法庭”,孟法官带上书记员赶赴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审理此案。上午9:30分,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在孟法官的主持下开始了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仍旧时有争吵,但孟法官不急不躁,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指出双方存在的问题,在他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从一开始的争吵不休,到最后的心平气和,彼此对案件中存在的疑问也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00元,并当场付清。

为了感谢法官主动放弃休息时间,把“假日法庭”开到家门口,也为了感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不厌其烦的释法,使案件得以顺利审结,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及村主任与刘律师一商量,给法院送上一封信,以表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