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护企| 五百万元的“红双喜”请查收

2024-03-01 09:05
来源: 谷城县人民法院

226日一大早,谷城法院执行干警陈永喜收到了来自申请执行人送来的两面锦旗。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两起案件全部执行到位。近几年,搅拌站的经营出现困境,这些执行款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让公司有资金、有信心也更放心地拓展业务!”申请执行人连连道谢。

据悉,该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两起案件,标的额高达500余万元,已全部执结完毕。

兼顾企业发展,千方百计想“破局”

谷城某搅拌站与某建设公司的合同纠纷案经法院依法判决,建设公司未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搅拌站向谷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邮寄送达无果的情况下,陈永喜又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明建设公司账户还有存款。但执行标的为300余万元,贸然采取冻结措施极有可能将建设公司“打垮”。陈永喜决定去现场察看,却发现建设公司早已人去楼空。他没有放弃,托熟人打听、找关联公司查询......一番努力后,了解到该公司已将经营地址从新洲区政府变更至东西湖区。又是多方协调沟通、苦苦查找,最终在新洲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破局”,成功找到该公司并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充分释法明理的情况下,将建设公司所欠款项300余万元年前发放至搅拌站账户,该案执结完毕。

兼顾双方利益,千言万语促“暖冬”

2016年,曹某和廖某将位于武汉的一个房屋抵押给谷城某置业公司并借款,经谷城法院判决后,曹某和廖某未履行借款及利息一百余万元的给付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陈永喜穷尽查控措施,两名被执行人名下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查控抵押的房屋两次流拍无人竞买,案件“执行不能”。

202311月,该案恢复执行。陈永喜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微信联系。双向做工作,既向置业公司释明曹某、廖某资金周转困难、无力还款的情况,公司负责人同意陈永喜提出的和解方案;又向两名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法规,讲解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将对其个人征信、出行及日后对家人生活、工作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曹某、廖某态度有所转变。

在陈永喜耐心劝说下,春节前夕,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握手言和、共度“暖冬”。

这两件案子在春节前全部执结完毕, 两面锦旗凑成了“红双喜”,当事人500余万元的“心结”得以化解,这其中饱含着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和执行干警的不辞辛劳,亮剑“执行难”,百般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千种思虑兼顾多方利益,谷城法院以司法实践兑现“公正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