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心书写和谐

—记全市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谷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新雯

2012-06-07 09:34
来源: 谷城法院
作者: Admin

  直爽热心、执著耐心、为人真心。这就是谷城县民一庭庭长王新雯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就是凭着这份热心、耐心和真情,在法院工作十几年来,她用真情耐心调解每一起案件,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总结出一套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她不仅是个好庭长,把法庭管理得井井有条,她更是个好法官,三年来,她共审结各类案件245件,其中调解结案的200件,调解率达81.6%。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王新雯200511月被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佳”办案能手,2006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调解能手,20084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86月被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94月被评为“全县十大新闻人物”。

   民一庭接触到最广泛的当事人就是普通老百姓,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如何,最有发言权的也是老百姓。王新雯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老百姓的贴心人,是她作为一名法官最大的追求。在多年来的审判工作中,她总是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以女性特有的耐心、细心和真情,从化解矛盾入手,找准解决矛盾的最佳契合点,及时做好调处工作。钟继娥诉黄拥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黄驾驶摩托车将钟的丈夫撞死,在交警部门调解中,黄借故从医院逃走,由于赔偿无着落,钟就带着两个年幼的小孩及年过七旬的公婆,拉着横幅,上访告交警队故意放走黄,堵塞县政府大门。法庭受理此案后,王新雯感到非常的棘手,工作若做的不好,矛盾就会进一步激化。但她并没有退缩。首先根据原告的申请对黄某唯一的房产进行了保全,在黄逮捕期间,黄也扬言要钱没有,随便咋搞都行。钟某多次带着一家老小到法庭大吵大闹,王新雯总是不厌其烦的做好解释工作,等刑事审判结束后,她立即着手做好民事审理工作。一般情况下,此类案件用判决是最简单易行的办法。然而,若是硬判,被告经济不宽裕,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若执行其名下唯一的房产又会引起新的不安定的因素。她多次到监狱做黄的工作,讲明利害关系,多层次多角度,多费唇舌,和风细雨,不厌其烦的讲,从法、理、情多头并进,终于说服了黄拥军。在黄出狱的第二天,她就召集双方在一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告认识到冲闹法庭不对,被告也向原告承认自己做的不足之处,愿承担法律责任。王新雯抓住这个时机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庭支付10000元赔偿款,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十几年的法官生涯,王新雯清楚地意识到:有着“气死不告状”传统思想的中国老百姓是不会轻易到法院打官司的,而最终选择打官司的老百姓大多属于弱势群体,无不希望能在法庭讨回公道。对于这些弱势群体,王新雯总是倾心尽力,让他们以法律为*山,实现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8岁的小女孩王小云是一个癫痫病患儿,其父在神农架打工时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用工单位同意进行赔偿,但是死者的父母以担心儿媳改嫁为由,坚决要求得到全部赔偿金。在双方的争执之下,雇主无法履行义务。看到瘦弱的王小云和她憔悴的母亲,王新雯心痛啊!她多次登门找死者的父母做工作,讲明赔偿费用的分配原则。为了能够顺利执行,她又不顾路途遥远陡峭难行,数次到神农架找雇主协商。去年年底,为了能让原告母女在春节前拿到赔偿款,王新雯冒着冰天雪地的危险赶往神农架,将赔偿金划到法庭。原告母女拿到来之不易的赔偿款后,王小云抱着王新雯的腿跪倒在地,哽咽着说:“王阿姨,有了钱,我就可以去治病了,妈妈就不会天天夜里抱着我哭了!”面对天真的孩子,王新雯忍不住落泪了,在欣慰的同时,感到肩上的责任甸甸的!

王新雯同志就是这样,把一颗真诚的心奉献给她所热爱的事业,热爱的人民,在法院工作十几年来,她无怨无悔地奋斗在审判工作岗位上,用法律的公正和对老百姓的爱心描绘着新时期法官的风采,在“司法为民、促进和谐”的道路上,她的脚步永远不会懈怠,她的目标永远没有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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