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对人民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是一次全面重大的修改,内容涉及多项重大诉讼制度。全面贯彻实施新的民事诉讼法,对于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保障人民群众民事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面贯彻实施新的民事诉讼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法院和广大法官的重要任务和政治责任。
要高度重视新民事诉讼法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民事诉讼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法律,也是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法依据。要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广大法官全面学习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各个条文,深刻理解把握每一项新制度、新规定,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好新民事诉讼法,大力提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执行工作水平、质量和效率。
要切实做好民事诉讼各环节的实施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立案工作机制,正确把握民事案件的受理条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严格规范管辖权转移,认真执行第一审民事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审批程序,依法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完善立案前和立案后调解工作机制,健全案件分流机制,做好二审开庭审理各项工作,为全面落实新民事诉讼法先行调解、案件分流和分类处理以及二审开庭审理的新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完善裁判文书制作标准,建立健全公开裁判文书方式和载体,落实好新民事诉讼法对裁判文书的新规定。要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工作的新规定,做好相关的实施准备工作,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完善执行财产变现程序,依法运用制裁逃避执行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提高执行效率。
要切实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准备工作。新民事诉讼法的一些修改内容的贯彻实施需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例如,为了解决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误工损失等问题,需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为了确定小额诉讼案件受理标的等问题,需要与统计部门进行沟通;为了保障检察建议和执行法律监督等制度有序实施,需要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为了完善执行联动机制,需要与协助执行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要通过沟通取得共识,建立机制,形成合力,为新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做好准备。
要切实做好学习培训宣传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实施前和实施后都将举办全国法院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培训班。各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利用多种形式对民事立案、审判、执行法官进行轮训。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以案释法,引导社会各方和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自觉遵守新的法律规定。
要切实做好各项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小额诉讼、公益诉讼等新制度,法律规定非常原则,人民法院也缺乏甚至没有相应的审判实践经验。为在全国法院统一正确适用这些新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在主要问题上已经形成了一些共识。本报将开辟专栏连续刊登相应研究成果,供全国法院和广大法官学习参考。
全面贯彻实施新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积极准备,全面贯彻落实,及时交流实施经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事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